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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海关政策再添新便利

发布时间:2019-02-22 发布在:时政资讯 发布于:6年前

  2月20日从长沙海关了解到,自2月1日起,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用“多证合一”方式同时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

  据了解,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以同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按照要求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完成企业备案。

  长沙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朱仲平介绍,此次“多证合一”改革,是助力支持中小企业提效降费改革项目之一,依托统一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信息互认,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多证合一”改革之后,企业海关备案将全面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可以有效降低我省进出口企业的投资创业成本,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营造更加宽松的准入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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